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00年,为提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以下简称“高新技术考试”)的技术水平,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下发了《关于推广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的通知》(劳社鉴发[2000]13号),部署在全国开展高新技术考试智能化试点推广工作。9年来,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智能化考试试点推广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目前,已有十多个省市在高新技术考试中全面采用智能化考试系统。全国高新技术考试采用智能化考试的总体比例达到近70%,全面推行智能化考试的条件已经具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智能化考试的意义
2007年,通过业务整合,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系统实现了与在线考务、题库系统、在线统计等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标准配置系统的融合,有效实现了考务、题库、考试、统计、收费、证书等的全过程网络化、信息化、协同化管理。全面推行智能化考试,有利于提升高新技术考试的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考试行为,有效地保证高新技术考试的质量,确保高新技术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二、积极引导,做好平台建设和技术对接
未全面实行智能化考试的地区要在做好针对非智能化考试站的分析与评估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和技术准备工作,实现非智能化考试站向智能化考试站的转化。要建立统一的考试管理平台,确保2009年底以前在本地区开展的高新技术考试全面采用智能化考试方式。
三、智能化考试系统配置及技术服务
智能化考试系统建设由全美测评软件系统(北京)有限公司(ATA)提供支持,有关系统配置及技术服务等具体事宜,可与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办公室、ATA公司联系。
联系人:康荔、何文莉
联系电话:82780800转1051/105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二日